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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遵义东路联力公司院内直埋管线突发漏水进行抢修,导致部分小区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铁东A1区、A3区、D6区、小北山甲小区、E6区,龙山峻景一期、龙山峻景二期、龙山峻景三期、武汉路北小区、D4区、D5🍰区、龙山馨苑、E1区、E2区、E3区、E4区、E5区、铁南小区、遵义新居、天太农民新村、景秀家园、峰云印象、高铁回迁楼、天太小区、联化小区、荒山小区、吉化新居一期、吉化新居二期、F西区、东方新居一期、二期、延川小区、环球小区(二小北)、花园小区、市场综合楼、站前综合楼、站前南楼、钢4号楼、环卫楼、铁百住宅楼、商场综合楼、环球商贸小区、小北山16号楼(水泥厂楼)、付甲15号楼、付甲22号楼、付甲24号楼至26号楼、黄房胡同平房、铁西平房、天太平房、化工学院平房、密哈站小区。预计抢修时间:2024年9月3日21时至次日1时。提示: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因遵义东路联力公司院内直埋管线突发漏水进行抢修,导致部分小区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铁东1区、3区、6区、小北山甲小区、6区,龙山峻景一期、龙山峻景二期、龙山峻景三期、武汉路北小区、4区、5区、龙山馨苑、1区、2区、3区、4区、5区、铁南小区、遵义新居、天太农民🃏新村、景秀家园、峰云印象、高铁回迁楼、天太小区、联化小区、荒山小区、吉化新居一期、吉化新居二期、西区、东方新居一期、二期、延川小区、环球小区(二小北)、花园小区、市场综合楼、站前综合楼、站前南楼、钢4号楼、环卫楼、铁百住宅楼、商场综合楼、环球商贸小区、小北山16号楼(水泥厂楼)、付甲15号楼、付甲22号楼、付甲24号楼至26号楼、黄房胡同平房、铁西平𓄧房、天太平房、化工学院平房、密哈站小区。预计抢修时间:2024年9月3日21时至次日1时。提示: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09/03]  
  • 因沈铁哈达湾工务段院内直埋管线突发漏水进行抢修,导致部分小区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铁合金北宅小区、新建派出所、沈铁公安处、哈达湾火车站、航道管理处、第六实验小学、哈达湾信号工区、沈铁哈达湾工务段、北宅ꦕ浴池、铁合金精选厂、城厕车队、铁合金搬山队、铁合金服装厂、建工集团、名为食品加工厂、新建清扫队、新建社区(东区、西区)、天🌳贺供热公司、北宅锅炉二段、以及周边临街网点。预计抢修时间:2024年9月2日13时20分至21时20分。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因沈铁哈达湾工务段院内直埋管线突发漏水进行抢修,导致部分小区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铁合金北宅小区、新建派出所、沈铁公安处、哈达湾火车站、航道管理处、第六实验小学、哈达湾信号工区、沈铁哈达湾工务段、北宅浴ꦬ池、铁合金精选厂、城厕车队、铁合金搬山队、铁合金服装厂、建工集团、名为食品加工厂、新建清扫队、新建社区(东区、西区)、天贺供热公司、北宅锅炉二段、以及周边临街网点。预计抢修时间:2024年9月2日13时20分至21时20分。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09/02]  
  • 因相关公司按计划进行供电线路维修,导致和龙泵房停电暂停供水。预计停水时间:2024年8月21日8时至12时30分。停水影响范围:和龙街1号楼、1💫2号楼、15号楼、17号楼、19号楼、27号楼、和龙街坊1号楼、2号楼、珲春街8号楼、10号楼、政府常宁1号楼、2号楼、北京路129号楼、131号楼、143号楼、政府综合楼、北京路浴池楼、平安0号楼、3号楼、政府7号楼、粮食局小区、财政家属楼、永春10号楼、12号楼、北京路118号楼、131号楼、133号楼、135号楼、河南街198号楼、河南街174号楼、驻京200号楼、永义小区4号楼、永明2号楼、税务局住宅楼、青岛街167号楼、尚义小区、北大一区工商1号楼、2号楼、北大B号楼、D号楼、F号楼、北大一区、巨龙大厦、中凯大厦、中药大厦、北大一区裙楼、通信小区、河南街158号楼、向荣6号楼、北京路公寓楼、保险楼、永明科委楼、小男孩西餐厅、吉林市乡企局、梁惟苓美容医院、手拉手歌厅、基督教会、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永吉税务楼、热力公司、拜博口腔、亿家康医院、名都KTV、吉林市总工会、船营区第二十五小学、机关事务管理局(🐠企业改革办公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拿铁健身训练馆、悦悦健康之家、吉林市财政科研所、吉林市老干部培训中心、吉林市房坐标科技有限公司、吉林市鑫营房产经营有限公司、吉林市恩泽职业技能学校、商业大厦停车场、吉林市和龙慢性病医院。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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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0]
  • 因和平花园19号楼旁直埋管线突发漏水进行抢修,导致部分小区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和平花园、和平小区、水泥厂厂前小区。预计抢修时间:2024年8月19日20时至次日4时。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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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19]
  • 因相关公司供电线路维修,导致厚德广厦泵房、香山景园泵房、金汇豪庭泵房、金地第七郡泵房、红光秀苑泵房停电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厚德广厦、香山景园、金汇豪庭、金地第七郡、红光秀苑,停水时间于2024年8月16日7时至2024年8月16日17时,待相关公司恢复供电后,将快速启动ꦛ泵房恢复供水。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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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16]
  • 因相关公司供电线路维修,导致环山泵房停电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 胜亚东方红小区、绿景新苑小区、绿洲公园小区、廉租公寓小区、碧桂园小区、吉林市万丰𓆉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数据中心分公司、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长久专用有限公司、吉林市恒胜电子有限公司、吉林市新特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荣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振宇养老康复中心、吉林市高新区消防中队、吉林市吉福参有限公司、吉林市亚东集团有限公司。停水时间:2024年8月16日10时50分开始;待相关公司恢复供电后,将快速启动泵房恢复供水。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因相关公司供电线路维修,导致环山泵房停电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 胜亚东方红小区、绿景新苑小区、绿洲公园小区、廉租公寓小区、碧桂园小区、吉林市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数据中心分公司、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长久专用有限公司、吉林市恒胜电子有限公司、吉林市新特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荣升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振宇养老康复中心、吉林市高新区消防中队、吉林市吉福参有限公司、吉林市亚东集团有限公司。停水时间:2024年8月16日10时50分开始;待相关公司恢复供电后,将快速启动泵房恢复供水。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08/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

     

    19892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48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36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五章 医疗救治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的建设,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或者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医院。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𓆏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监督检查职责:

      (一)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履行本法规定的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ꦆ监督检查;

      (五)对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传染病防治重大事项的处理。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调查取证,查阅或者复制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本。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可以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当予以销毁♛;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第五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填写卫生执法文书。

      卫生执法文书ജ经核对无误后,应💃当由卫生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卫生执法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第五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者不履行职ꦉ责的,应当责令纠正或者直接予以处理。

      第五十八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举报违反本法的行为。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九条 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ꦫ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𝕴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𒆙治、监测、预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流行趋势,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确定传染病预防𝓀、控制、监督等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

      第六十一条 国家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

      第六十二条 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六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储备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其他物资,以备调用。

      第六十四条 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ꦰ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二)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传播时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

      (三)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未及时调查、处理单位和个人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的;

      (五)违反本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第六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传染病防治和保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的;

      (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通报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未主动收集传染病疫情信息,或者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未及时进行分析、调查、核实的;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依据职责及时采取本法规定的措施的;

      (五)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ℱ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𝓰ꦿ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ღ和责任区𝕴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第七十条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动物防疫机构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职责的,由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 铁路、交通、民用航空经营单位未依照本法的规定优先运送处理传染病疫情的人员以及防🏅治传染病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三)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生物制品生产单位生产的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已取得许🌃可证的,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对传染病病原体样本未按照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造成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采集、保藏、携带、运输和使用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

      (三)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

      第七十五条 未经检疫出售、运输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野生动物、家畜家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责令ꩵ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十六条 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交通、旅游、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的,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ꦗ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职责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七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符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二)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三)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四)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五)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六)人畜共患传染病:指人与脊椎动物共同罹患的传染病,如鼠疫、狂犬病、血吸虫病等。

      (七)自然疫源地:指某些可引起人类传染病的病原体在自然界的野生动物中长期存在和循环的地区。

      (八)病媒生物: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如蚊、蝇、蚤类等。

      (九)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十)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ꦬ院感染。

      (十一)实验室感染:指从事实验室工作时,因接触病原体所致的感染。

      (十二)菌种、毒种:指可能引起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发生的细菌菌种、病毒毒种。

      (十三)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十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十五)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第七十九条 传染病防治中有关食品、药品、血液、水、医疗废物和病原微生物的管理以及动物防疫和国境卫生检疫,本法未规定的,分别适用其他有关法律ꦅ、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八十条 本法自200412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03-29   |   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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